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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加大辖区油气管道保护力度提出明确要求

更新时间:2011-05-18 来源:中国报警器网  [收藏此信息]

5月16日下午,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贯媒体座谈会上获悉,黑龙江省是全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较长、较密集的省份之一。黑龙江省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极为重视,在支持管道建设、维护管道安全方面形成了一套机制和办法,取得了积极成效。

黑龙江境内的中俄——漠大原油管道开辟了从俄罗斯远东地区陆路进口原油到我国北部内陆地区的石油干线通道,可及时、有效地填补我国的石油资源供应缺口。促进了我国正在全力推进的石油资源供应多元化进程,对提高我国石油资源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极其深远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中国石油管道大庆输油气分公司担负着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的庆铁输油管道,至今已连续运行近四十年,中国石油管道加格达奇输油气分公司担负着中俄——漠大原油管道的运营和计量任务,这两条管道为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近年来,随着油气管线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地质灾害频发,新的隐患不断增加。特别是国内外一些不法分子一直将管道作为重点盗窃和破坏的目标,为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黑龙江省公安厅确定了管道保卫“防、打、控”实施步骤。具体是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人防、技防、信息防范,加强防盗油措施;打现行、打未遂、打掉盗油分子的气焰;控制各区县管道安全局面,保证黑龙江境内管道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于2010年6月25日正式颁布, 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安部、国家能源局等国家部委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主持召开管道保护法实施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副委员长华建敏,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黑龙江省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讲话,要求管道沿线各级政府以贯彻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为主线,广泛开展地企共建“平安管道”活动,共建“平安管道”,维护能源战略通道安全。

该法的颁布,为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提供了预防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法律依据,这也标志着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正式纳入法律保护范畴。国家对某一特定设施的保护制定专门的法律,在我国立法实践中并不多见。管道保护法的制定并颁布施行,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油气能源和管道运输安全的高度重视,对于进一步提高油气管道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全社会依法保护管道的意识和责任,促进管道企业努力改进管理、实现安全运营,都有着根本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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